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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

(一)、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建设

实验中心依据《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上师教【2023】第4号)要求实验课程负责人每学期进行课程目标评价,形成《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并依此实施课程教学改革。同时,实验中心要配合学院及各专业做好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验中心通过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教研室评教、学院领导评教和教学督导评价,多维度收集教学质量反馈信息。对于评教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针对性改进,保障课程目标的实施。

(二)、空间场地满足实验教学要求情况

实验中心拥有独立新建实验大楼(11750 m2),根据实验类别分布在不同楼层(1-8层),可以满足不同类型实验教学的需求。每个实验室都配备了完善的通风、照明和安全消防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舒适、安全的实验环境。此外,奉贤校区科技楼底楼还设有专门的公共学术讨论区和休息区,方便学生进行交流和思考。

(三)、仪器设备满足实验教学要求情况

中心配备了先进完善的仪器设备3900余台,总价值4800余万元,满足了化学、生物、材料等学科领域的实验需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性能稳定、精度可靠。对于高端精密仪器,安排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并为学生提供培训和指导。

(四)、数字资源满足实验教学要求情况

为了丰富教学资源,实验中心建立了丰富的数字资源库,包括在线课程37门、虚拟实验课程4门和其他数字资源等。学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访问这些资源,进行预习、复习和拓展学习。此外,学校图书馆还订阅了大量的学术数据库和专业软件,为学生课程学习和科创活动提供支持。

(五)、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设施配置与使用情况

实验中心建立了校、院、中心三级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表2-3),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万余人次。在安全设施配置方面,中心大楼配置了智能消防报警系统,每个实验室配备了完善的通风系统、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沙桶等)、紧急喷淋系统等。同时,设置了危险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存放处。在实验过程中,严格要求师生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确保实验教学的安全进行。

综上所述,实验中心在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建设、空间场地、仪器设备、数字资源以及安全责任体系等方面都做了充分的工作,为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实验中心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和优化教学条件保障体系,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更好的条件。

5-1 实验中心空间场地表

年度

地点

面积(m2

较上一年变化

比例

实验室数量

较上一年变化

比例

2019

奉贤校区

9500

-

51

-

2020

奉贤校区

9500

0%

51

0

2021

奉贤校区

9500

0%

51

0

2022

奉贤校区

11750

23.7%

78

34.6%

2023

奉贤校区

11750

0%

78

0

 

5-2 实验中心仪器设备表

年度

仪器设备总值

(万元)

仪器设备台套数(件)

仪器设备更新率

2019

1785.1

1975

0.3%

2020

1806.5

2020

4.0%

2021

2686.1

2658

61.7%

2022

4022.0

3243

12.2%

2023

4829.2

3982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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