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建设
实验中心依据《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上师教【2023】第4号)要求实验课程负责人每学期进行课程目标评价,形成《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并依此实施课程教学改革。同时,实验中心要配合学院及各专业做好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验中心通过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教研室评教、学院领导评教和教学督导评价,多维度收集教学质量反馈信息。对于评教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针对性改进,保障课程目标的实施。
(二)、空间场地满足实验教学要求情况
实验中心拥有独立新建实验大楼(11750 m2),根据实验类别分布在不同楼层(1-8层),可以满足不同类型实验教学的需求。每个实验室都配备了完善的通风、照明和安全消防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舒适、安全的实验环境。此外,奉贤校区科技楼底楼还设有专门的公共学术讨论区和休息区,方便学生进行交流和思考。
(三)、仪器设备满足实验教学要求情况
中心配备了先进完善的仪器设备3900余台,总价值4800余万元,满足了化学、生物、材料等学科领域的实验需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性能稳定、精度可靠。对于高端精密仪器,安排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并为学生提供培训和指导。
(四)、数字资源满足实验教学要求情况
为了丰富教学资源,实验中心建立了丰富的数字资源库,包括在线课程37门、虚拟实验课程4门和其他数字资源等。学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访问这些资源,进行预习、复习和拓展学习。此外,学校图书馆还订阅了大量的学术数据库和专业软件,为学生课程学习和科创活动提供支持。
(五)、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设施配置与使用情况
实验中心建立了校、院、中心三级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表2-3),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万余人次。在安全设施配置方面,中心大楼配置了智能消防报警系统,每个实验室配备了完善的通风系统、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沙桶等)、紧急喷淋系统等。同时,设置了危险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存放处。在实验过程中,严格要求师生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确保实验教学的安全进行。
综上所述,实验中心在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建设、空间场地、仪器设备、数字资源以及安全责任体系等方面都做了充分的工作,为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实验中心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和优化教学条件保障体系,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更好的条件。
表5-1 实验中心空间场地表
年度 | 地点 | 面积(m2) | 较上一年变化 比例 | 实验室数量 | 较上一年变化 比例 |
2019 | 奉贤校区 | 9500 | - | 51 | - |
2020 | 奉贤校区 | 9500 | 0% | 51 | 0 |
2021 | 奉贤校区 | 9500 | 0% | 51 | 0 |
2022 | 奉贤校区 | 11750 | 23.7% | 78 | 34.6% |
2023 | 奉贤校区 | 11750 | 0% | 78 | 0 |
表5-2 实验中心仪器设备表
年度 | 仪器设备总值 (万元) | 仪器设备台套数(件) | 仪器设备更新率 |
2019 | 1785.1 | 1975 | 0.3% |
2020 | 1806.5 | 2020 | 4.0% |
2021 | 2686.1 | 2658 | 61.7% |
2022 | 4022.0 | 3243 | 12.2% |
2023 | 4829.2 | 3982 | 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