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上海师范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欢迎您!
体制与管理


(一)、实验中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上海师范大学生物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实行学校、院二级管理制度和中心主任负责制(图1),设中心主任1人,中心副主任2人。实验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为中心的发展和规划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咨询,成员由校内外知名学科与行业专家构成。实验中心制定针对固定人员(管理、教学、技术)制定了系统岗位职责和考核激励机制。中心采用实验技术人员坐班制、实验预约、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等方式,实行教学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实验中心所有大型仪器都向学生开放,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仪器维修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仪器使用效率。学生通过向实验中心提出实验申请,实验教师检查同意后,由实验中心统筹安排进入中心实验室的学生人数和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实行完全开放。指导教师按学生实验的类型给予指导,及时解决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1 实验中心管理架构

实验中心制定了严格安全规章制度、药品和危化品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近5年,实验中心面向全校共13个本科专业开设实验课、学生科创、学科竞赛培训及各类科普活动等,承担了本科实验教学114余万人时,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发展规划及完成情况

根据上海及周边地区基础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中心在校、院两级单位“十四五”规划基础上,围绕化学、生物学科卓越师范生和创新拔尖人才稳步有计划的推进实验中心的建设。

实验中心新建实验大楼于2022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11750 m2,实验室安全、消防、通风系统等硬件设施完善。近5年来,学校投入3100余万元用于实验中心对本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进行迭代升级,新添置了单晶X射线衍射仪、原子力显微镜等多套大型实验仪器,以满足卓越师范生和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需求,本科生实验平台得到明显改善,学生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实验中心主任聘任情况(2019-2023年)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职称

职务

是否全职教学科研人员

聘任时间

聘任文件名称及文号

1

杨海峰

1968.5

教授

中心主任/院长

2018.10

“关于聘任杨海峰为生物化学实验中心主任的决定”,

上师教【2018】第4

2

杨仕平

1969.5

教授

中心主任/院长

2021.10

“关于聘任杨仕平为生物化学实验中心主任的决定”,上师教【2021】第10

 实验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情况(2019-2023年)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职称

职务

工作单位

类型

国籍

任期时间段

1

刘洪来

1960.10

教授

主任委员

华东理工大学

校外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2

刘金库

1975.2

教授

委员

华东理工大学

校外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3

孙兴文

1980.7

教授

委员

复旦大学

校外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4

王开学

1974.8

教授

委员

上海交通大学

校外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5

江文正

1973.3

教授

委员

华东师范大学

校外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6

刘国华

1968.7

教授

委员

上海师范大学

校内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7

郎万中

1975.7

教授

委员

上海师范大学

校内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8

曹建国

1968.11

教授

委员

上海师范大学

校内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9

汪国权

1967.11

主任技师

委员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校外专家

中国

202110-20249























    中心重点对管理体制和实验教师队伍进行全面的改革,以适应实验教学体系改革的需要。
    “中心”接受校、院二级管理,实行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制;人、财、物由“中心”统一调配使用。中心主任由热爱实验教学、了解国内外化学实验教学体系、教学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各化学实验室主任由管理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实验技术、勇于创新的教师承担。
    “中心”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鼓励高水平的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工作。教学任务的分配,不再沿用教研室承包制,而由中心统一下达。
    实验技术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聘任及管理按“国家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草案)实施。
    “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实验室技术人员积极投入实验教学工作中。此外,“中心”建立了一系列实验室技术人员的考核聘任办法,规范管理制度。针对实验室工作的特点,专门制定了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聘任方案,逐一落实工作任务。学期结束后“中心”对照聘任方案总结各实验室技术人员完成任务的情况,从中评选出优秀工作者并加以表彰。在职称评聘时要求应聘者5年内至少要有一次优秀的记录。以此激励实验室技术人员努力工作,积极向上,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中心”所有仪器对实验教学开放。为提高教学质量,只要是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学院保证优先购买。此外,根据需要各科研实验室的仪器也为实验教学服务;“中心”所管理的大中型仪器在保证各实验课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也为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的科研提供各种开放服务,充分提高仪器的使用率。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路100号   邮编:201418  联系方式  电话:021-57122369  传真:64324528
Copyright © 2008 上海师范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All right reserved